您现在的位置:
关于公布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通告
2010-06-04
俞茜

苏安监〔2010100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的规定,依据江苏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评估标准,经省安全培训专家组评估,省局研究审定,决定授予宜兴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泰州市高港区飞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现予公布。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人事培训处
573
江苏安全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调度传真电话:(025)83304292
网站电话:(025)83332337
邮箱地址:jssafety@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