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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2010-06-25
俞茜

苏安监党〔2010〕24号

机关各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国家安监总局党组研究决定将每年7月份第二周定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按照国家总局党组《关于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的通知》(安监总党〔2010〕35号)要求,现将今年“警示教育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今年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警示教育周”安排在7月5日7月11日

二、主要内容

(一)动员部署。6月下旬,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认真传达学习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关于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周”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 “警示教育周”工作,明确工作标准,提出具体要求。

(二)组织警示教育。局领导讲一次专题廉政党课;组织观看一部警示教育录像片;学习丁安等一批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剖析安监系统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根据省纪委要求,组织收看根据王瑛同志的先进事迹创作拍摄的20集电视连续剧《远山的红叶》(6月24日开始中央一套播出)。

(三)开展“一查两找”。对前一阶段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并按照国家总局党组的要求搞好“一查两找”活动,即对照《廉政准则》52个不准和国家总局党组提出的今年要重点解决的廉洁自律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自身是否存在违反上述规定和要求的行为;重点找出党员干部本人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差距,找出今后努力的方向。“警示教育周”正值“七·一”之际,各单位要结合纪念活动,组织开好党支部或党小组会,党员干部要在生活会上汇报个人“一查两找”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开展专项检查。七月中、下旬,省局对各处室、各单位今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情况,重点是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教育月和“警示教育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三、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各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把做好“警示教育周”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搞好“一查两找”。

要注重效果。要妥善处理开展“警示教育周”与做好其他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有机结合,确保“警示教育周”的实际效果。要与正在开展的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五型机关”结合起来,与深化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活动月效果结合起来,切实把“警示教育周”融入到各项重点工作中去,以此相互促进,确保党员干部受到教育,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得到促进加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制度得以深入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安监总局党组今年要重点解决的廉洁自律7个方面的问题

 

年六月二十四日

 

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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