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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纪委监察部《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0-01-29
余挺

苏安监办〔2010〕3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纪委监察部《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9〕28号)和省纪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纪发〔2009〕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中纪委监察部《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省纪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省局《节假日党风廉政建设十项纪律规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紧密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筑牢各级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领导以身作则。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严起,带头执行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要求和省局《节假日党风廉政建设十项纪律规定》,既要管好部属,又要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以模范行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将搞好跟踪督查,通过廉政监督电话、邮箱、群众信访举报等途径,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坚决严肃查处。各部门、各单位在节日后要专门安排一次组织生活,搞好总结讲评,于2010年2月23日前将节日期间落实党风廉政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情况报纪检监察室。节假日党风廉政举报电话:025-83332374。

附件: 1、中纪委监察部《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2、省纪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3、省局节假日党风廉政建设十项纪律规定

 

年一月二十七

 

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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