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省煤炭职工政研会三届二次理事会的预备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8年9月,江苏省煤炭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在南京召开了第三次会员大会,刘振田会长代表省煤炭职工政研会在三届一次理事会上做了总结讲话。一年来,各会员单位围绕企事业单位中心任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9年9月15日至18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研究和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总结全省煤炭政研会工作,交流经验,安排部署今后工作任务,经研究,拟于2009年11月上、中旬召开省煤炭职工政研会三届二次理事会。现将召开此次理事会议的有关工作预备通知如下: 一、请各会员单位提供省煤炭职工政研会三届一次会议召开一年来的工作总结。(起止时间为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工作总结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一是学习贯彻中央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和经验;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煤监局党组的工作安排部署,促进江苏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情况和经验;三是贯彻落实省煤炭职工政研会三届一次理事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四是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方面一年来取得的成果。结合实际,推进宣传思想和研究工作的改进创新方面的情况和经验。各会员单位的工作总结材料请务必于2009年10月20日前发至邮箱JGDW_aj@js.gov.cn。书面总结材料请寄至省煤炭职工政研会。(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1号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收,邮政编码210024)。 二、一年来,各会员单位在全省、全国煤炭系统有特色、有影响、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工作经验,请直接与省煤炭职工政研会陈小红同志联系。电话:025-83332372(办公室) 13851555996。 具体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将因工作分工变动,此次会议需要调整的副会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人员名单连同推荐表务必于10月20日前报省政研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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